劳动者维权途径:1、到当地劳动局投诉,简单但执法力度可能不大;2、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程序稍多但一般能解决。
法律分析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拓展延伸
辞职后未签劳动合同,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辞职后,若未签订劳动合同,仍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具体情况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适用。首先,要考虑是否存在口头或默示的劳动合同,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仍可能被视为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要考虑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是否有履行劳动职责的证据,以及是否有证人或其他相关证据来支持其主张。最后,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者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结语
劳动者在面临工资支付问题时,可以选择两种途径。一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简单易行,但执法力度可能有限。二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甚至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尽管劳动仲裁程序稍多,但一般能够最终解决问题。此外,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辞职后,若未签订劳动合同仍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具体取决于个案和法律适用。因此,劳动者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建议,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