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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

来源:华佗养生网

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如下:

1、必备要素不同。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依据不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要求能力不同。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4、发生效力不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

5、取得方式不同。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

6、法律要求不同。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

7、能力要求不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五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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