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就是你去起诉,但是先不给你正式立案,而是把案件转给调解员现行进行一段时间的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就等于案件直接处理完了,调解不成功的,再转回立案庭正式立案,然后进入正式的审判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