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治,就是讨论对疾病的处理方法。中医学强调辨证诊治,在辨证的基础上,再考虑论治。论治包括治则和治法及处方用药。
治则,就是治疗疾病的法则,根据疾病发展的一般规律,制订治疗疾病的相应原则。《内经》中主要论述了治疗疾病的基本法则,这些法则很多包含着朴素的辨证法思想,对临床具有指导意义。在临床辩证论治中,只有确立了治疗法则,才能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治法。只有首先掌握辨症,才能正确的进行论治。
【原文】圣人①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兵②,不亦晚乎。(《素问·四气调神大论》)
【词解】①圣人:此指高明的医生。②兵:指兵器。
【语译】高明的医生,不专重于治疗已病,而是着重预防未病;正如治理国家事务一样,不单重于处理已乱,而是着重在防范未乱。若是病已形成才去用药,已经出了乱子才去治理,好象口渴了才去掘井,战争发生了才去制造兵器,那不是已经晚了。
【原文】故邪风①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词解】①邪风:泛指六淫之邪气。
【语译】病邪侵袭人体,好象急风骤雨一样的突然而至,所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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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的医生,总是乘病邪尚在浅表皮毛时就及时进行治疗;技术较差一些的,到邪至肌肤方才治疗;又差者,到邪至筋脉才治疗;再差都到邪至六腑方才治疗;更差者,一直等到邪至五脏才治疗。邪至五脏才给予治疗的,其结果将是半死半生,治愈率显然很低了。
【按语】以上两条原文,强调了无病先防和既病防变的重要意义。前节以总结性的文字 ,通俗的比喻说明预防疾病的重要性;后节强调早期治疗的重要性,实际上也是预防疾病传变和传染的重要方法,从今天看来是符合“预防为主”精神的。
【原文】治病必求其本(《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语译】治疗疾病必探求其根本。
【按语】本条接于“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之后,所以这里“本”是指阴阳。全文意思是说治病必须从阴阳变化的这一根本 来探讨和研究病因、病机,才能正确诊断的,合理治疗。
【原文】谨守病机,各司其属①,有者求之,无者求之②,盛者责之,虚者责之③。必先五胜④,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素问·至真要大论》)
【词解】①各司其属:“司”有掌握的意思,“属”是属性,指病因、病位及寒热、虚实等。②有者求之,无者求之:“求”指寻求,是探讨研究的意思。“有者求之,无者求之”,是说不管是有明显的症状,或症状不明显的都要仔细的加以探讨研究,以探求它的病机的属性。③盛者责之,虚者责之:“责”为责备,有探求的意思。“盛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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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虚者责之”是说不管是虚症还是实症,都要探求它的根源,从而分别治疗。④五胜:指五腑、五气(风、火、温、燥、寒)的偏盛或偏衰。
【语译】谨慎地根据疾病的病理变化,掌握它的属性,不管状况明显与否,都要仔细地进行探讨研究,无论是实症还是虚症,都要探求它的形成根源,予以怡当治疗。首先要弄清楚五脏、五气的偏盛或偏衰,然后采取相应治法,疏通脏腑经络的血气,使通畅调达,这样才能使五脏之气协调平和。
【按语】本条原系接在“病机十九条”之后,强调在临床治病时,必须进行仔细的诊察,掌握疾病的病理变化,从而分析病位的表里、上下,病性的寒热、虚实,气机的升降失调等。这样,才能“治病必求于本”的原则下,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相应的治疗,以达到“阴平阳秘,精神乃治”的目的。
【原文】实者泻之,虚者补之。(《素问·三部九候论》) 【语译】邪气盛的实症,可用泻法治疗;正气虚的虚症。即用补法治之。
【原文】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都从之①,坚者削之②,客者除之③,劳者温之④,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⑤,散者收之⑥,损者温之,逸者行之⑦,惊者平之⑧,上
11,12,13。之下之⑨,摩之浴之⑩,薄之劫之○开之发之○适事为故○(《素
问·至真要大论》)
【词解】①微者逆之,甚者从之:较轻微的病用逆治法(正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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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病症用从治法(反治)。②坚者削之:“坚”,坚硬,指癓积瘰癧等病;“削”,“削除”,即消散、软坚的方法。③客者除之:“客”,指外邪侵袭于人体;“除”,去除,指去除外邪的方法。④劳者温之:“劳”,劳倦;“温”,温补法。《素问·举痛论》说:“劳则气耗”,因劳倦过度而伤气的,可用温补正气的方法治疗,所以李念莪注“温者,甘温除大热也。”⑤急者缓之:筋脉挛急,疼痛者可用缓解的方法。如用芍药甘草汤治脚挛急(抽筋);小建中汤治腹中急痛等。⑥散者收之,精气耗散太过的,可用固涩、收敛的方法治疗。⑦逸者行之:“逸”,安逸;“行”,运行。过逸则气血运行不畅,所以应用行其气血之法。⑧惊者平之:“惊”,惊恐;“平”平静,即镇惊安神的方法。⑨上之下之:“上”,即涌吐法;“下”,即泻下法。⑩摩之浴之:“摩”,
11薄之劫之:即按摩法;“浴”,即水浴法。○“薄”同“搏”,即搏击;
“劫”劫夺。指用不同于一般的方法,而使用较峻猛的药物、方剂,
12开之发之:搏击其病邪外出,或劫夺病邪,使邪去而正复。○“开”,13适事宣开,“发”,发散、透发。如宣开肺气、发汗、透疹等治法。○
为故,“适”,适合;“事”,指病情。是说以上各种治法的运用,总之,以适合病情,达到治愈疾病为准则。
【语译】寒病用热药治疗,热病用寒药治疗。较轻微而单纯的病,用逆治法;病症严重而复杂的(往往出象假象的),用从治法。就是坚硬的癓积瘰癧,可用消散、软坚的方法,外邪侵袭人体的,则用去除外邪的方法。因劳倦过度而伤气的,可用温补正气的方法治疗。气血郁结的,宜用舒散法。停留积滞的,应用攻邪法。津伤而致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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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濡润之法。筋脉拘急,疼痛的,宜用缓解之法。精气耗散太过的可用固涩、收敛之法。对于虚损不足的,应予温养。因过于安逸而致气血运行不畅的,要行其气血。受惊恐而不安的,要用镇惊安神法,以使之平静。此外还有涌吐法,泻下法,按摩法,水浴法等,又有较峻猛的药物、方剂,迫使病邪外出及用宣开肺气、发汗、透疹等法治疗的。总之,以上较峻猛的药物、方剂,迫使病邪外出及用宣开肺气、发汗、透疹等法治疗的。总之,以上各种治疗方法的运用,应适合病情,以达到治愈疾病为准则。
【原文】病之始起也可剌而已①;其盛,可待衰而已。故因其轻而扬之②,因其而减之③。因其误而彰之④。形不足者,温之以气⑤,精不足者,补之以味⑥。其高者,因而越之⑦,其下者,引而竭之⑧;中满者,泻之于内⑨。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⑩;其在皮者,汗而发
11; 其实者,散而泻之○12。审其阴阳,以之;其慓悍者,按而收之○
13, 阳病治阴,阴病治阳○14。定其血气,各守其乡○15。血实别柔刚○
16,气虚宜掣引之○17。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宜决之○
【词解】①可刺而已: “剌”,指针剌;“已”,停止,即治愈的意思。②轻而扬之: “轻”,指病邪轻浮在表;“扬”,宣扬,即发散解表的意思。③重而减之:“重”,指病邪入里,病势较重;“减”,泻的意思。病邪已经入里,用泻的方法治疗。这里的“泻”是指攻邪的方法,如利尿、通便、清热、燥湿等。当然,病已入里,宜用泻法,但不宜猛攻,应固势利导,以达到邪去而不伤正的目的。④衰而彰之:“衰”,指虚衰,“彰”彰明,这里是扶助的意思。虚症用补益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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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使阴阳气血得到扶助而恢复正常。⑤形不足者,温之以气:形体消瘦的病人当用补气的方法治疗,因补气药大都性味甘温,如黄芪、党参,所以说“温之以气”。⑥精不足者,补之以味;“精不足”,指阴精亏虚的症候;“味”,指昧厚的药物,如地黄、阿胶、龟板等或食物中“血肉有情”之品,如鸡、鸭、鳖鱼、海参等。⑦其高者,因而越之:“高”,指病在上部;“越”,指涌吐的方法。 ⑧其下者,引而竭之;“下”,指病在下部;“引而竭之”是说引导病邪从下部排泄出去,如用承气汤泻下,五苓散利尿等法。⑨中满者,泻之于内:“中满”,指中焦胀满;“泻”,祛邪的方法,不专指泻下法。如因气胀的用理气法,食滞的用消导法等。⑩渍形以为汗;“渍”,水浸的意思;“渍形”就是用药汤渍浸身体。邪在肌表经络-可用药煎汤温搭或熏
11其慓悍者,按而收之;冼的方法,使其汗出,以祛邪气。○“慓”,疾
利,指病情较急较猛;“按”,按纳,即抑制的意思;“改”,收敛。病情较急较猛的,要用抑制的方法以收敛病势。如肝气横逆,用泻肝抑肝的方法,肝风内动,用平肝熄风的方法等。“按”,亦有解为按摩之
12其实者,散而泻之; “实”法可参。○,指实症,“散”,指祛邪的方
法;“泻”就是排除病邪。一般表实宜教,里实宜泻,所以其含义甚
13以别柔刚:广,泛指一切去除邪气的方法。○“柔”,柔和,指阴症的
表现比较柔和; “刚”,刚烈,指阳症的表现比较刚烈。所以 “以
14阳病治阴,别柔刚”仍是辨别阴阳的意思。○阴病治阳:阳病治其阴;15定其血气,各守其乡:阴病治其阳。○“乡”,指病邪所在的部位。确16血实宜定病在血分还是在气分,分别按照病邪所在进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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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之; “血实”,指血瘀症, “决”,除去水之壅塞,这里指化瘀、
17气虚宜掣引之;破瘀的方法。○“掣”抽、拉的意思; “掣引”,指
升提的方法。气虚下陷的,用升提的方法如补中益气汤。
【语译】疾病初起之时,邪在肌表经络,可用针刺治愈。其病势正盛时,可待其势稍衰,再针刺而治愈。凡病邪轻浮在表,宜用宣散解表的方法治疗。若病势重而已八里,可用攻邪的方法(如利尿、通便、清热、燥湿等)因势利导,以使邪去而正复。正气虚衰的,宜用补益的方法治疗。形体消瘦而阳气不足的,应用甘温补气的药物治疗。阴精亏虚的症候,宜用滋补阴精的药物治疗。病在上部的,可用吐法。病在下部,可用利尿、通便之疏导法。病在中焦而脘腹胀满的,可分别用理气,消导等除邪的方法。邪气在肌表经络的,可用温浴或熏洗等方法,使其汗出而邪去。邪在皮毛的,使其出汗而发散之。病情较急较猛的,必须用抑制的方法以收敛其病势。表实的用发散法,里实的用泻下法。必须审察其病症,以辨别阴症病还是阳病。阳病治其阴,阴病治其阳证。确定病在血分还是在气分,分别按照病邪所在进行治疗。血瘀凝滞者,宜用化瘀、破瘀的方法。气虚而下陷者,宜用升提的方法治疗。
【按语】以上三条原文论述了各种治疗原则和方法。由于疾病的各个阶段、病的位置、病的性质和病的轻重各不相同,因而治疗原则和方法也就各异,有针刺疗法,有药物疗法。还有按摩、温浴等方法。其中以论述药物疗法最为详细,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法俱全,但归纳起来,不外扶正祛邪两大类。这些方法,可以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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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配合使用,总之, “治病必求于本”,就是要全面的分析病情,正确的加以辨症,根据具体情况,恰当地、灵活地运用各种治疗方法。
【原文】何谓逆从?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①,从少从多,观其事也。反治何谓?曰:热因寒用,寒因热用②,塞因寒用,通因通用③,必伏其所主④,而先其所因⑤,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 (《素问·至真要大论》)
【词解】
①逆者正治,从者反治:“逆”指药性与病症相逆,如以寒治热,以热治寒,这是从正而加以治疗的,所以又叫“正治法”。“从”,指药性与病症相同,是顺从病症的表面现象(假象),如以热治热,以寒治寒,这和一般正常治法相反,所以又叫“反治法”。②热因寒用,寒因热用:用热性药治寒病,凉服其药,或者用热性药治寒病而佐以寒药,都属于“热因寒用”。用寒性药治热病,温服其药,或者用寒性药治热病佐以热药,都属于“寒因热用”。如与下文“塞因塞用,通因通用”两句,从文字结构上对照来看,似应作“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即以热(热药)治热(假热),以寒(寒药)治寒(假寒),可互参。 ③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前一个“塞”字和“通”字是指证候;后一个“塞”字和“通”字是指治法。“塞因塞用”,是说“塞”的证候,如气虚引起的脘腹胀满,血虚引起的闭经,仍应用“塞”的方法治疗(补气、补血)。“通因通用”是说“通”的证候,仍用“通”的方法治疗,如用化瘀法治疗瘀血引起的崩漏,用木香槟榔丸治疗痢疾等。 ④主:指病本。⑤因:指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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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译】什么叫逆治法和从治法?答:逆治法就是正治法,从治法就是反治法,至于用药的从少从多,要仔细观察,根据病情而定。什么叫做反治法?答:就是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等方法。如果必须制伏疾病的根本,首先要找出它的致病原因。反治法的应用.开始时药性与病情的寒热通塞似乎相同,但实际上,最后的作用仍然是药性与病情的寒热通塞不同的。这样就可以用来破除积滞,可以用来消散坚块,可以用来调和气血,可以收到应有的疗效,使疾病痊愈。
【原文】论言治寒以热,治热以寒,而方士不能废绳墨①而更其道也。其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②,奈何治?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③,所谓求其属也④。(《素问·至真要大论》)
【词解】
①方士不能废绳墨:“方士”,古代对有某技术的人的称呼,此指医生。“绳墨”,是木工用具,即用墨汁把绳染黑,在木上弹成直线,依据这条线锯木。这里是引申为法则的意思。全句的意思是医生不能废除治病的法则。②新病复起:旧病未除,复生他变。③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而寒者取之阳:前句指出阴虚而引起的发热症,用寒凉药清热,热症依然存或更甚,当用补阴法治疗。后句指由阳虚而引起的寒症,用辛热药散寒,寒症依然存或更甚,当用补阳法治疗。④求其属也:推求疾病本质究竟属于阴、属于阳。
【语译】一般而言,治寒病用热药,治热病用寒药,医生不能废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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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这个治疗法则。但有的热病,用寒药治疗仍然发热或发热更甚;有的寒病,用热药治疗仍然恶寒或恶寒更甚,这两种现象均存在,旧病未去,而寒热症却随寒热之药而复生,这应该怎样治疗呢?回答说:凡是用寒药治疗热病而发热不退或更甚的,就应该采取补阴的方法;用热药治寒病而恶寒不去或更甚的,就应该采取补阳的方法,这就是推求疾病的本质,究竟属于阴还是属于阳而论治的道理。
1,从阳引阴○2,以右治左,以左【原文】善用针者,从阴引阳○
3,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观过与不及之理,风微得过○4,用治右○
5。之不殆○(《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1从阴引阳:病在阳的,可以取阴经穴位进行治疗,如【词解】○
2从阳引阴:病在阴的,腑属阳,胃脘痛取腹部阴经任脉的中脘穴。○
可以取阳经穴位进行治疗,如脏属阴,心病取背部阳经足太阳膀胱经
3以右治左,以左治右:左侧病取右侧的穴位治疗,右侧有心俞穴。○
病取左侧的穴位的治疗,如左侧肘关节痛,可以取右侧曲池穴治疗,
4风微得过:就是在疾病初起症状不明显的时候,便能知反之亦然。○
5殆:dài“殆”音带。危险的意思。 道疾病的所在。○
【语译】善于运用针刺的,当病在阳时往往从阴经引导治疗,病在阴时从阳经引导治疗。取右侧穴位治疗左侧疾病,取左侧穴位治疗右侧疾病。以医生自己的正常状态作比较。来了解病人的异常情况;从表面的症状了解内在的病变,以观察疾病的太过与不及和病理,从症状的微小现象便能知道疾病的所在,如能这样就不会使疾病发展到危险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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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者,病在上,取之下○2;病在下,取之上○3;病【原文】气反○
4,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温在中,傍取之○
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补之、泻之,久新同法。(《素问·五常政大论》)
1气反:2病在下,【词解】○指疾病的症状部位和病机不相一致。○3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下取之下:病在上部,采取治下部的方法。○
4病在中,傍取之:部,采取治上部的方法。○“傍”,四旁,即周围。
病在中焦,可治其周围有关脏器,如脾病或从肝治,或从肾治。
【语译】疾病的症状部位和病机不相一致时,可采取不同的治法。如病在上的治其下;病在下的治其上;病在中的治其周围。治热病用寒药,采取温服方法,治寒病用热药,采取凉服方法;治温病用清凉药,采取冷服方法;治寒的病用温药,采取热服方法。还有消导积滞法,消除坚积法,涌吐法,攻下法,补正法,泻邪法等等,无论久病新病,根据实际情况,都同样可以使用这些方法。
【按语】以上四条原文论述了正治、反治等各种治法的运用。 一、正治与反治:正治法是最常用的治疗方法,如前所述之“实者泻之,虚者补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等等。因其药性与病情相逆的,所以称为逆治法。反治法与正治法相反,是顺从病症的表面现象进行治疗的,所以称为从治法。如前述之“热因寒用”(或热因热用)、“寒因热用”(或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等。这些方法的运用,虽然药物和性质和病症的表面现象(假象)相一致,但和疾病的本质仍是相逆的,所以实质上仍然是正治法。不过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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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伍上或服药方法上适当加以变通运用而已。另外,寒药热服,热药凉服,或在寒性药中加少量热性药(如左金丸用吴萸)热性药中加少量寒性药(如白通加猪胆汁汤),又可叫“反佐法”。
二、取阴与取阳:取阴即补阴,取阳即补阳,主要适用于阴虚发热,阳虚恶寒的虚症。因为这种发热,恶寒的原因不是由于邪气偏盛,而是因为“阴虚则内热,阳虚则外寒”,所以用补阴和补阳以从本治疗。这就是“阳病治阴,阴病治阳”的道理,亦正如王冰所说:“壮水之主(补阴)以制阳光(退热);益火之源(补阳)以消阴翳(祛寒)”。
三、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这种方法主要应用于针灸治疗方面。其基本精神是从整体功能出发,以调整阴阳的偏盛与偏衰,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
四、上病治下,下病治上:这一治法,主要在两种情况下使用,一是症状表现虽在上部或下部,但其病本却在相对的部位,所以必须治其病本,才能解决;一是由于人体为一个整体,上部或下部疾患,有时单纯治上部或下部,效果不显,可治其相对的部位,以调整其功能,往往能取得较好疗效。这种方法不仅在针灸治疗上采用,如上部的牙痛,针足部的内庭穴;下部的脱肛,灸头顶的百会穴;而且在药物治疗时亦可采用,如肾虚气喘,不治上焦的肺,而用补肾纳气的方法,治下焦的肾;下部的某些小便不通或大便秘结等病症,不从下利小便或通大便的方法治疗,而从上用宣开肺气的方法治疗,往往取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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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种治法的基本法则仍然是“治病必求于本”。
1,刺有逆从○2奈何?曰:凡刺之方,必别阴【原文】病有标本○
3,前后相应○4,逆从得施○5,标本相移○6,故曰有其在标而求之阳○
于标,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本,有其在本而求之于标,有其在标而求之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
7。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8,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者○
是为妄行。(《素问·标本病传论》)
1标本,标本的含义颇广,如以疾病来讲,原因为本,【词解】○
症候为标;以病的传变来讲,先病者为本,后病者为标;以病原来讲,
2逆从:内为本,外为标。○“逆”,如病在本而求之于标,病在标而求
之于本;“从”,如病在本而求之于本,病在标而求之于标,这里是指3必别阴阳:马莳说:两种不同的治法。○“必别病在阴经阳经。”张景岳说:“阴阳二字,所包者广,如经络、时令、气血、疾病,无所不
4前后相应;马莳说:在。”此处指阴经、阳经为是。○“前后者,北腹5逆从得施:也,其经络互相为应。”○“逆从”即逆治与从治,“得施”6标本相移:吴崑说:指施治得当无误。○“刺者,或取于标,或取于
本,互相移易。”意思是标病与本病的治疗,其先后次序没有固定的。如标病重则先治标,本病重则先治本,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相互转移
7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前者指在本求标,在标求本;的。○
8正行无问:乃正行之法,不必有所疑后者指在标求标,在本求本。○
问。
【语译】疾病有标本的区分,刺法有逆从的不同,究竟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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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大凡针刺之法,必须分别病在阴经,或在阳经,而阴经与阳经又是前后(腹与背)相应的,逆治和从治,用之得当,才不致有失,治标治本,不做固定之法,可互相转移。所以说,有的病在标而治其标,有的病在本而治其本。因此治法是多种多样的,有治其标而愈的,有治其本而愈的。有病在标治其本而愈,有病在本治其标而愈,这是用逆治法治愈的;也有病在标治其标而愈,病在本治本而愈的,这是用从治法治愈的。所以只要知道逆治法和从治法的道理,治疗就能正确,不必有所疑问。知道标本的医生,治病就能心中有数,非常确当而无误;若不知道标本,只能妄行治疗,往往动手便错。
1;先寒而【原文】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
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2;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3,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
4,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气有同气○
5,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6,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利治其本○
7,8,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谨察间甚,以意调之○9。间者并行,甚者独行○(《素问·标本病传论》)
1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病者【词解】○
为本,后病者为标,以下均同。“逆”,指气血不和,本文意思是先有其他病而后到气血不和的,应该治其先病之本;先气血不和然后引起
2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其他病的,应该治其气血不和之本。○
发热而后生中焦胀满的,应该先治胀满之标,这是因为脾胃为后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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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焦胀满,不但不能得到饮食营养,而且影响药物的吸收,不能发挥其治疗作用,所以应该首先解决胀满问题。按滑伯仁说:“此句
3必且调之,应作‘先病而后生热者治其本”始妥,故引此作参考。○
4人有客气有同气:乃治其他病:必须首先治本,然后再治标病。○“客
气”,指新受的邪气。“同气”,据《新校正》说:按全元起本作“固气”,即原在体内的邪气,先受的固气为本,新受的客气为标。本句
5小大不利治其标,各家解释各异,以此说似较合理。○小大利治其本:
张景岳注:“二便不通乃危急之缓,虽为标病,必先治之,此所谓急
6病发而有余,本则治其标也,凡诸病而小大利,皆当治本无疑。”○
而标之:“有余”,指邪气盛,“本而标之”,即下文“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的意思。全句意思是先治其邪气之本,后治其正气之标,即先
7病发而不足,标而之本;功后补。○“不足”,指正气虚。“标而本之”
即下文“先治其标,后治其本”的意思。本句亦为“急则治其标”之
8谨察间甚,意。○以意调之:“间”,指病较轻浅;“甚”,指病较深重。
“谨察间甚,以意调之”,是说要谨慎细致地观察疾病的轻重,进行
9间者并行,有意识的调治。○甚者独行:是说病轻的,可以标本同治;
病重的,应该根据情况,或者单独治本,或者单独治标,以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语译】先生病而后气血不和的,应治其先得之病;先气血不和而复生他病的,应治其气血不和。由于先受寒邪而生病的,应祛其寒邪;由于人体先病(阳虚)而发生寒症的,应治其先病(补其阳气)。由于先受热邪而生病的,要先祛其热邪。但若先受热邪而后生中焦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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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的,应该先治其胀满之标。由于先患他病而后发生泄泻的,应治其先得之病;若由于因患泄泻而生他病的,则应先治泄泻。一般地讲,必须首先治本,然后再治标病。由于先有病而后发生中焦胀满的,要先治中焦胀满;由于中焦胀满而发生心中烦燥的,也要先治中焦胀满。无论是由于人体新受了邪气,或者是体内原在的邪气,只要是大小便不通的,就要先通利大小便,若大小便通利,则可治其本病。病发时为邪气有余的实症,应先祛其邪,而后调其正气;若病发时正气不足,又复感外邪,亦可先祛其邪,而后调补正气。总之,要谨慎细致地观察病势的轻重,可有意识地进行调治。凡病势较轻的,可以标本同治;病势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或先治其本,或先治其标,可单独进行。
【按语】以上两条原文论述了标本立法的运用。标本的含义甚广,一般地说,“本”含有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意思;“标”含有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的意思。随着病情的变化,标本的主次关系可以相互转化。关于标本主次的先后治疗,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的,从病因及症候来说,先治其本,后治其标,这是治病求本的方法。但从病势的轻重缓急来讲,则为“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或为“间者并行,甚者独行”。从病位的表里来说,一般先治其表(标),后治其里(本),这实际上还是“急则治其标”。总之,先本后标是治病之常法,急则治其标,先表后里,标本同治,或先标而后本等等,都是治病之变法,实际上仍然是根据矛盾的主次来决定的。临床上,以先治其本或标本兼顾的方法运用较多,而运用“急则治其标”的机会较少。所引《内经》原文,也是治本者十居七八,治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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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十居二三。其中中满和大小便不通之例,乃是解释“急则治其标”的具体运用,应触类旁通,灵活运用。
1乎?曰:【原文】曰:有毒无毒,服有约○病有久新,方有大小,2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有毒无毒,固宜常制○
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素问·五常政大论》)
1约:约束,即限度的意思。○2制:制约,有法度的意【词解】○
思。
【语译】问:有毒或无毒的药物,在服用时有否一定的限度?答:病有久病和新病,方剂有大方或小方,药物分有毒的或无毒的,这些当然有一定的法度。用毒性较大的药物治病,当病去十分之六时,就应停药;用毒性一般的药物治病,当病去十分之七时,就应停药;用毒性小的药物治病,在病去十分之八时,就应停药;即使用无毒的药物治病,在病去十分之九时,也应停药,然后可用谷物、肉类、果类、蔬菜等食物渐渐调养;而待其逐渐恢复健康。无论药物治疗或饮食调养都不宜用得太过,以免损伤人体正气。如果疾病还没有完全清除,可再用上法治疗。
1为助,五畜○2为益,五菜【原文】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
3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素问·脏气法时论》)
1五果:即桃、李、杏、栗、枣,此泛指水果而言。○2【词解】○
3五菜:即葵、藿、五畜:即牛、羊、猪、鸡、犬,此泛指肉食而言。○
薤、葱、韭,此泛指蔬菜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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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译】用有毒的药物攻除病邪,可同时用五谷作为调养,用水果作为辅助,用肉类作为补益,用蔬菜作为补充,把这些食物的气味调配起来食用,以补益人体的精气。
1毒之何如?曰:有故○2无殒○3,亦无殒○3【原文】妇人重身○
也。……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素问·六元正纪大论》)
1重身,指怀孕。○2故:原因,指疾病。○3 殒:【词解】○“殒”
yǔn音允。死亡,落下的意思。前“无殒”是指不致于损害孕妇;后“无殒”是指胎儿不会坠落。
【语译】妇女怀孕而有病,能用有毒的药物治疗吗?答:当孕妇有病的时候,虽用有毒药物,不致于损害孕妇,也不会使胎儿坠落下来。……若有大积大聚的实症,非用有毒的药物攻下而不能取效时,是可以使用的,但使用时也有一定的限度,当病邪已去其大半的时候,就应该停止使用。因为过多地使用有毒药物,是会造成死亡的。
【按语】以上三条原文论述了有毒药物使用的法度以及药物治疗与饮食调养的关系。
一、有毒药物使用法度:古代医家在实践中认识到使用有毒药物的目的是为了去除病邪,毒性愈大,药力愈猛,除邪作用愈强,但对身体损害愈大。因此,在治疗时,应该根据药物毒性的大小,适当地使用,不宜太过,即使用无毒的药物治疗,也只须“十去其九”而停药,以免损伤正气。《内经》又以孕妇有病能否用毒药为例,说明既不要不敢使用,也不要随意使用,用时宜“衰其大半而止”为度。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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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经验值得借鉴。
二、药物治疗与饮食调养的关系:一般地说,药物主要是用以除邪,饮食主要用以调养。药物治病,无论有毒无毒,对人体都有不利的一面。因此当病邪已经消除到一定的程度或在治疗过程中,应适当配合饮食调养,以增强人体内部的自然恢复能力。这样,应能发挥人体内在因素和药物治疗的两个积极作用,达到治愈疾病恢复健康的目的。
1君之谓臣,【原文】方制君臣,何谓也?曰:主病之谓君,佐○
2之谓也。曰:三品何谓?曰:所以明善恶应臣之谓使,非上下三品○
之殊贯也。(《素问·至真要大论》)
1佐:辅助、帮助的意思。○2三品:张景岳说:【词解】○“言药
性善恶,故有上中下之殊。神农云,上药为君,主养命以应天;中药为臣,主养性以应人;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故在本草经有上中下三品之分,此所谓善恶之殊贯也。”
【语译】制方有君臣之分,这是什么意思呢?答:主治疾病的药物叫君,辅助君药的药物叫做臣,应顺臣药的药物叫做使,并不是上中下三品君臣使的意思。问:什么叫三品?答:所谓三品,是用来说明药性好坏悬殊不同的分类方法。
【按语】中医处方用药的配伍有一定的法则,按“君臣佐使”的法度来配制药方。这样,方药就有主次之分,配合得当,就能提高疗效,这是古人的经验总结,成为后世制方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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