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1. 药品按批准的计划采购,勤进勤出,既要保证供应,又要避免积压。
2. 药剂人员应熟识国产、进口药品有效期、失效期的各种表示方法和意义。
3.近效期药品的购进 :采购部门购进药品时,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除非双方达成代销协议,卖多少,结算多少。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
4.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6个月以内的应记录在“近效期药品警示牌”上。
5.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催销,每月由药品各分管药师把所管区堿的近效期药品统一上报质控组,由质控小组药师负责落实临床销售工作。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6.到有效期的药品报损:效期药品提前一个月下架,经登记后报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