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控制测量技术规定
1 目的
为了统一天津市地铁工程施工控制测量的技术要求,使测量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2.1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地铁工程的地面控制网(包括GPS、精密导线、二等水准)测量、检测及维护;施工阶段各标段控制测量检测、联系测量测量、线路中线调整测量、铺轨基标测量、设备安装测量和竣工测量等其他与地铁施工有关的测量作业。
2.2 关于施工放样、定线、监控量测及其它零星工程的测量工作各承包商可根据地铁公司提供的已知控制点(使用前必须复测)按《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进行放样和测量。 3 依据规范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城市测量规范》
《GPS全球定位系统测量规范》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技术规则》 《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范》 4 地铁线路贯通测量主要精度指标
天津地铁施工控制测量的精度设计要以保证隧道和线路的正确贯通为目标,满足线路定线和放线的要求以及施工期间变形监测的要求为基本原则。
暗挖(矿山法或盾构法)隧道横向贯通中误差应在±50mm之内,高程贯通中误差应在±25mm之内(《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第1.0.6条)。根据测量误差理论,考虑各个测量环节实际容易达到的精度情况,将贯通中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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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赋到地铁控制测量的主要环节如下表:
平面与高程贯通误差限差表
控制环节 地面控制测量 测量方向 横向贯通中误差 25 mm 联系测量 15 mm ( 20 mm) 地下控制测量 总贯通段中误差 30 mm 50 mm 纵向贯通中误差 L/10000 竖向贯通中误差 16 mm 10 mm 16 mm 25 mm 注:1.( 20 mm)为竖井联系测量有趋近导线时采用值。 2.L为贯通段(洞口之间)的距离。
上表所列精度指标是各等级测量,包括地面GPS控制网、精密导线网、由地面向地下传递测量、地下导线测量及洞内外高程测量的设计依据,最终必须满足总贯通中误差的要求。 5 地面平面控制测量 5.1 首级GPS平面控制网
5.1.1 GPS控制网的平面基准采用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
5.1.2 布设GPS平面控制网的精度等级为C级。所有控制点均用非同步观测边组成闭合环或附合路线。
5.1.3 GPS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表3.2.2)
平均 最弱点的点位 相邻点的相对点位 最弱边的相对 与原有控制点边长 中误差 中误差 中误差 (起算点)的(km) (mm) (mm) (mm) 坐标较差(mm) 2
5.1.4 GPS网施测的内外业作业及成果,须满足《地下铁、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的有关要求。其中成果报告中,须有对控制网的整体精度评价及明确每个控制点的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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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0 ≤1/90000 <50 5.2 精密导线网(GPS加密网)
5.2.1 根据施工测量的要求,为保证各标段施工期间加密平面控制点的完整性,在首级GPS控制网下,利用精密导线的方法加密平面控制点,或者采用同等精度的GPS测量。
5.2.2 精密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表3.3.1
平均 导线 每边测距边长 总长度 中误差 (m) (km) (mm) 350 3~5 ±6 相邻点 测距 测角 方位角全长相对 相对点位相对 中误差 闭合差 闭合差 中误差 中误差 (″) (″) (mm) 1/60000 ±2.5 5n 1/35000 ±8
5.2.3 导线点点位可充分利用城市已埋设的永久标志,或按城市导线标志埋设,点位可选在楼房上。位于车站地区的导线点必须选在施工影响范围之外,稳定可靠,而且应能与附近的GPS点通视。
5.2.4精密导线施测的内外作业及成果,须满足《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的有关要求。其中成果报告中,须有对控制网现状的评价及明确每个控制点的取值。 6 地面高程控制测量
6.1 高程基准采用1972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2002年高程,测量中水准点的高程以相对高程为准。
6.2 布设地面高程控制网的精度等级为II等水准网,其线路可布设成附和路线、环线或结点网的形式。使用的仪器、标尺及操作方法均按II等水准测量的要求执行。
6.3 每个车站附近布设不少于两个水准点,保证点位稳固安全,能长期保存,便于寻找和施测。
6.4 II等水准网施测的内外作业及成果,须满足《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的有关要求。成果报告中,须有对控制网现状的评价及明确每个控制点的取值。
6.5 水准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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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表4.1.2
每千米高差中数 中误差(mm) 偶然中 误差M△ ±2 全中 误差Mw ±4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mm) 与已知点联测 附合或环线 闭合差往返测 各一次 往返测 各一次 观测次数 附合水准路线平均长度(km) 2~4 ±8L 注:L往返测、附合或环线的路线长度(以km计) 7 车辆段控制测量
7.1车辆段场区的平面控制网,可根据场地特点采用方格网、基线、导线或三角网等形式。
7.2 施工控制网的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面控制网可一次布设,也可分两级布设,各种形式平面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场区方格网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表8.1.5-1 测回数 测角 测边 方位 方格网周边平均边长 中误差 Ⅱ级 Ⅲ级 中误差 闭合差 相对闭合查 (m) (m m) 全站仪 全站仪 (″) (″) 100~300 50~100 ±5 ±7 2 1 4 3 ±5 ±8 ±10n ±16n 1/20000 1/10000 等 级 一 二 场区导线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表8.1.5-2 测回数 测角 附合导平均测距 方位 导线全长 等 线长度边长 中误差 Ⅱ级 Ⅲ级 中误差 闭合差 相对闭合差 级 (km) (m) (m m) 全站仪 全站仪 (″) (″) 一 二 2.0 1.0 200 100 ±5 ±7 2 1 4 3 ±5 ±8 ±10n ±16n 1/20000 1/10000 场区小三角(边)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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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平均中误级 边长 差 (m) (\") 一 300 二 100
±5 ±8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表8.1.5-3 测回数 测边 测角 三角形最大 闭合差(\") ±15 ±30 Ⅱ级 全站仪 2 1 最弱边长 起始边相中误相对中误差 Ⅲ级 对中误差 差 全站仪 (mm) 4 2 1:40000 1:20000 ±5 ±7 1:20000 1:10000 8 施工控制测量检测
8.1为了确保地铁线路的正确贯通和满足设计的净空限界,必须有严格的检查和检测制度。凡是承包商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经自检和驻地监理单位复核后,向业主提出检测申请(申请单和成果),由业主通知总控测量单位去检测。 8.2 检测均应按照规定的同等级及其以上精度作业要求进行,5天内提出成果报告,一般检测值与原测值互差小于2倍中误差时,可用原测成果,若大于该值或发现粗差,应由监理工程师会同总控测量单位采取专项检测来处理。对影响隧道横向贯通的检测误差应严格控制。各项检测限差如下:
a) 地上导线点的坐标互差 12mm;
b) 地下导线点的坐标互差在近井点附近 16mm,在贯通面附近 25 mm; c) 地上高程点高程的互差 3mm; d) 地下高程点高程的互差 5mm;
e) 地下导线起始边(基线边)方位角的互差 16; f) 相邻高程点高差的互差 3mm; g) 导线边的边长互差 8mm;
h) 经竖井悬吊钢尺传递高程的互差 3mm;
8.3 检测成果报告中,必须有对承包商测量资料的审核意见,并对承包商的测量成果依照《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的有关要求及以上各项检测限差的要求来进行分析和评定。 8.4 联系测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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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施工地面趋近导线测量
施工地面趋近导线是承包商在首级GPS网及精密导线网的基础上布设的,主要是将控制点引测至暗挖竖井、盾构竖井、明挖车站、明挖区间处,便于直接向地下传递坐标。
趋近导线应采用严密平差,其近井点的点位中误差≤±10mm。
其它技术要求与《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中的有关条款相同。 8.4.2 施工地面趋近水准测量
地面趋近水准测量按II等水准测量方法施测,其不符值、闭和差≤土8Lmm(L为千米数)。
其它技术要求与《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中的有关条款相同。 8.4.3 竖井定向和高程传递测量
由于施工范围的降水及开挖,会在基坑边缘产生沉降,为了防止这些沉降对控制点产生不良影响,控制点应布设在基坑变形范围以外,沿基坑两侧及线路走向布设。
其它技术要求与《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中的有关条款相同。 8.5 地下控制测量检测
地下控制测量主要包括地下导线测量和地下高程控制测量。
8.5.1 地下导线是保证正确开挖方向和平面贯通的地下控制网。当两车站间暗挖地段超过1000m时,地下导线可分成两级布设,即施工导线(平均边长30m)和控制导线(平均边长150m以上);当开挖地段不超过1000m时亦可二者合一,布成一种地下导线,直线段边长120m,曲线段边长60m。随着掘进延伸施工导线点,标定线路中线方向。遇到左、右线横通道可设左右线联测点,遇到曲线点、变坡点均要设点。
8.5.2 施工控制导线最远点点位横向中误差应在±25mm之内。
8.5.3 地下高程控制测量应采用地面精密水准测量方法、仪器及精度的要求进行,并应起算于地下近井水准点。
其它技术要求与《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中第10章至第12章的有关条款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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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贯通测量检测
8.6.1 隧道贯通后应利用贯通面两侧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进行贯通误差测量,贯通误差测量应包括隧道的纵向、横向贯通误差测量以及高程贯通误差测量; 8.6.2 隧道横向贯通中误差应在±50mm之内,高程贯通中误差应在±25mm 之内。
各个标段在贯通后还应平差确定地下主控网的坐标及高程。
其它技术要求与《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中的有关条款相同。 9 地下控制网平差和中线调整测量检测
9.1 隧道贯通后,地下导线则由支导线经与另一端基线边联测变成了附合导线,支线水准也变成了附合水准,当闭合差不超过限差规定时,应进行平差计算。 9.2 隧道贯通后导线平差的新成果将作为净空测量、调整中线、测设铺轨基标及进行变形监测的起始数据。
9.3 车站与区间衔接处的贯通面的贯通误差,原则上车站不予调整,调整在车站两侧的区间隧道内,贯通误差在多少长度的隧道内调整,视贯通误差大小而定。当误差接近限值时,车站应调整一部分。
其它中线调整的技术要求与《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中第14章的有关条款相同。 10 轨行区断面限界测量检测
10.1 以调整的线路中线点为依据,直线段每6m,曲线段每5m应测设一个结构横断面,并编制净空断面测量成果表(《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附录J表J.0.1、表J.0.2)。断面点的位置应为限界控制点。
10.2 测定断面点的里程允许误差应在±50mm之内,断面测量精度允许误差为±10mm,矩形断面高程误差应小于20mm,圆形断面高程偏差应小于10mm。
其它技术要求与《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中第14章14.3节的有关条款相同。
11 铺轨和设备安装控制基标测量检测
11.1应根据铺轨综合设计图,利用调整好的线路中线点或施工控制导线点和施工控制水准点检测铺轨基标。
11.2铺轨基标测量应按照先控制后加密的原则进行。铺轨基标一般设在线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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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线上,也可设在线路中线的右侧。控制基标直线段约每120米设置一个,曲线段除对应曲线要素点设置外,还应每60米(可根据半径大小适当调整)设置一个。加密基标直线段每6米,曲线段每5米设置一个。
其它技术要求与《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中第15章的有关条款相同。 12 附则
12.1 凡本“规定”中未做要求的均应按国家规范规定的执行。 12.2 本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以上规范如果有新版的,则以新版为准。 12.3 本规定由天津地铁项目公司负责解释。 12.4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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