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乐雅高速公路TJ12 合同段项目部路基工程施工队 乙方: 身份证号:
为满足甲方承包国高网成渝环线乐雅高速公路TJ12合同段路基土建工程施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作内容:
4、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二、 合同清单及价款 1、 单价及清单见附表
2、 附表上的上工程量作为参考量,计量时以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为
准。
3、 附表上单价为乙方施工单价,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项目部扣
除甲方的管理费和其它费用均与乙方无关,支付时甲方按监理工程师认可方量和以上单价之积支付与乙方。
4、 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上月余留金不再退换。乙方施工进度必
须跟上甲方进度。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三、 工程质量管理:
乙方必须按图纸及国家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四、 工程款支付
1、 工程量原则:本工程合同为单价合同,结算数量依据业主确认
乙方完成工程量。确认原则:按图纸计量,有变更的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 每月25日报计量。
3、 每月根据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量进行计量,合同中的单价为乙
方直接施工单价,乙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在业主工程款到位后,三天内按乙方工程量×附表单价的90﹪支付给乙方。余款10﹪在竣工决算后支付5﹪给乙方,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4、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 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决算并付清工程款后
失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4、 本工程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三日内必须进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工地代表: 工地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