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CN 111062773 A(43)申请公布日 2020.04.24
(21)申请号 201911121680.1(22)申请日 2019.11.15
(71)申请人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
分公司
地址 224000 江苏省盐城市南路1号 申请人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72)发明人 周洪益 柏晶晶 唐华 马汝祥
胡志林 王慧 胥峥 袁德刚 (74)专利代理机构 苏州市港澄专利代理事务所
(普通合伙) 32304
代理人 范佳晨(51)Int.Cl.
G06Q 30/06(2012.01)G06Q 40/04(2012.01)G06Q 30/02(2012.01)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3页 附图1页
G06Q 50/06(2012.01)
(54)发明名称
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57)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
用户所述交易管理系统包括内部电价确定阶段、
交易匹配阶段、合约确定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交易结算阶段,所述交易管理系统采用所述区块链分布式系统分别经过所述内部电价确定阶段、所述用户交易匹配阶段、所述合约确定阶段、所述交易执行阶段、所述交易结算阶段完成所述虚拟电厂内部交易和与电网交易。本发明提供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能够智能监控所述交易合约执行状态和执行条件,提高虚拟电厂内部用户的用电效益和产能价值。
CN 111062773 ACN 111062773 A
权 利 要 求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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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管理系统包括内部电价确定阶段、用户交易匹配阶段、合约确定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交易结算阶段,所述交易管理系统采用所述区块链分布式系统分别经过所述内部电价确定阶段、所述用户交易匹配阶段、所述合约确定阶段、所述交易执行阶段、所述交易结算阶段完成所述虚拟电厂内部交易和与电网交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部电价确定阶段根据所述虚拟电厂总购电功率和总售电功率确定:若所述总售电功率等于零,所述虚拟电厂内的用户均光伏产能不足或光伏产能等于零,此时所述虚拟电厂内的用户均只能以价格p1从所述电网购买电能;若所述总售电功率大于零且小于所述总购电功率,所述虚拟电厂内部分用户产能过剩需要出售过剩电能,部分用户产能不足需要向所述电网购买电能,且所述虚拟电厂内总产能不足需要向所述电网购电,所述虚拟电厂选择最低价格进行内部交易、以p1价格向所述电网购买电能,使购电用户的购电费用尽可能低同时售电用户的用电效益尽可能高,所述最低价格低于p1;若所述总售电功率大于所述总购电功率,所述虚拟电厂内部分用户产能过剩需要出售过剩电能,部分用户产能不足需要购买电能,且所述虚拟电厂内总产能过剩,需要向所述电网售电,所述虚拟电厂选择最高价格进行内部交易、以p2价格向所述电网出售电能,所述最高价格高于p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合约确定阶段根据所述虚拟电厂内的用户电价以及电能交易量确定交易合约:
步骤(1):交易发起方根据所述虚拟电厂内部电价以及电能交易量选择交易对象,并通过交易平台向所述对象发出交易邀请;
步骤(2):所述交易接收方接收所述交易邀请;步骤(3):所述交易接收方根据所述交易邀请判断是否进行交易,若进行交易进入步骤(5),若不进行交易,在60分钟内向所述交易发起方发出拒绝交易的回复或在60分钟外不予回复;
步骤(4):在60分钟内向所述交易发起方发出接收交易回复,并提出所述交易接收方交易要求;
步骤(5):双方签订交易合约,以代码的形式存储到区块链中,在所述区块链分布式系统中经广播和验证后被记录到所述区块链的数据区块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执行阶段根据所述交易合约内容智能完成调度任务,所述用户能量管理系统根据所述交易合约内容辅助控制所述用户的用电行为,所述区块链分布式系统实时监控所述交易合约的执行状态和执行条件,并通过查询外部数据,确认在达到所述交易合约的执行条件后,所述交易合约被触发执行特定的交易或执行特定的动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结算阶段在所述交易完成后,根据所述交易合约内容以及实际交易状况进行交易结算,并智能完成双方交易资金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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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书
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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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虚拟电厂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化石能源枯竭、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呈现,清洁的可再生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分布式新能源接入配电网日益呈现好渗透、高密度的发展趋势。配电网可能向微电网的负荷提供电能,也可能从微电网的新能源中接收电能,配电网由原先的单向潮流变为双向潮流,能源结构变得更加复杂。同时,风能发电和光伏发电受地理、气候等客观因素影响,发电具有随机性、间歇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使得配电网的能源分布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输出功率不稳定,并网时会对电网存在较大冲击,人们正在寻找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参与电力市场的方式。
[0003]虚拟电厂技术不改变每个分布式电源并网的方式,而是通过先进的控制、计量、通信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储能系统、可控负荷、电动汽车等不同类型的分布式能源,并通过更高层面的软件构架实现多个分布式能源的协调优化运行,更有利于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及利用,提高分布式能源的利用率,实现配电网的主动管理,并通过集成更多的分布式电源、有效减少集中式发电厂数量,从而优化配电网和输电网的投资成本。[0004]本发明提出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根据虚拟电厂内部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价格和交易方式,提高虚拟电厂内部用户的用电效益和产能价值,并采用所述区块链分布式系统进行交易实时监控所述交易合约的执行状态和执行条件。
发明内容
[0005]本发明提供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能够智能监控所述交易合约执行状态和执行条件,提高虚拟电厂内部用户的用电效益和产能价值。[0006]本发明具体为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所述交易管理系统包括内部电价确定阶段、用户交易匹配阶段、合约确定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交易结算阶段,所述交易管理系统采用所述区块链分布式系统分别经过所述内部电价确定阶段、所述用户交易匹配阶段、所述合约确定阶段、所述交易执行阶段、所述交易结算阶段完成所述虚拟电厂内部交易和与电网交易。
[0007]所述内部电价确定阶段根据所述虚拟电厂总购电功率和总售电功率确定:若所述总售电功率等于零,所述虚拟电厂内的用户均光伏产能不足或光伏产能等于零,此时所述虚拟电厂内的用户均只能以价格p1从所述电网购买电能;若所述总售电功率大于零且小于所述总购电功率,所述虚拟电厂内部分用户产能过剩需要出售过剩电能,部分用户产能不足需要向所述电网购买电能,且所述虚拟电厂内总产能不足需要向所述电网购电,所述虚拟电厂选择最低价格进行内部交易、以p1价格向所述电网购买电能,使购电用户的购电费用尽可能低同时售电用户的用电效益尽可能高,所述最低价格低于p1;若所述总售电功率大于所述总购电功率,所述虚拟电厂内部分用户产能过剩需要出售过剩电能,部分用户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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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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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足需要购买电能,且所述虚拟电厂内总产能过剩,需要向所述电网售电,所述虚拟电厂选择最高价格进行内部交易、以p2价格向所述电网出售电能,所述最高价格高于p2。
[0008]所述合约确定阶段根据所述虚拟电厂内的用户电价以及电能交易量确定交易合约:
[0009]步骤(1):交易发起方根据所述虚拟电厂内部电价以及电能交易量选择交易对象,并通过交易平台向所述对象发出交易邀请;[0010]步骤(2):所述交易接收方接收所述交易邀请;[0011]步骤(3):所述交易接收方根据所述交易邀请判断是否进行交易,若进行交易进入步骤(5),若不进行交易,在60分钟内向所述交易发起方发出拒绝交易的回复或在60分钟外不予回复;
[0012]步骤(4):在60分钟内向所述交易发起方发出接收交易回复,并提出所述交易接收方交易要求;
[0013]步骤(5):双方签订交易合约,以代码的形式存储到区块链中,在所述区块链分布式系统中经广播和验证后被记录到所述区块链的数据区块中。
[0014]所述交易执行阶段根据所述交易合约内容智能完成调度任务,所述用户能量管理系统根据所述交易合约内容辅助控制所述用户的用电行为,所述区块链分布式系统实时监控所述交易合约的执行状态和执行条件,并通过查询外部数据,确认在达到所述交易合约的执行条件后,所述交易合约被触发执行特定的交易或执行特定的动作。[0015]所述交易结算阶段在所述交易完成后,根据所述交易合约内容以及实际交易状况进行交易结算,并智能完成双方交易资金的转移。[0016]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是:所述交易管理系统根据虚拟电厂内部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价格和交易方式,并采用所述区块链分布式系统进行交易实时监控所述交易合约的执行状态和执行条件,提高虚拟电厂内部用户的用电效益、产能价值和结算周期。附图说明
[0017]图1为本发明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的工作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一种虚拟电厂交易管理系统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阐述。[0019]如图1所示,本发明的交易管理系统包括内部电价确定阶段、用户交易匹配阶段、合约确定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交易结算阶段,交易管理系统采用区块链分布式系统分别经过内部电价确定阶段、用户交易匹配阶段、合约确定阶段、交易执行阶段、交易结算阶段完成虚拟电厂内部交易和与电网交易;区块链作为采用总账分散式的记账方式,以链式结构记录各个交易参与方的互动信息,并以区块方式妥善保存交易信息。
[0020]根据虚拟电厂总购电功率和总售电功率确定内部电价和供售电状况:[0021]若总售电功率等于零,虚拟电厂内的用户均光伏产能不足或光伏产能等于零,此时所述虚拟电厂内的用户均只能以价格p1从电网购买电能;[0022]若总售电功率大于零且小于总购电功率,虚拟电厂内部分用户产能过剩需要出售过剩电能,部分用户产能不足需要向电网购买电能,且虚拟电厂内总产能不足需要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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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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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电,虚拟电厂选择最低价格进行内部交易、以p1价格向电网购买电能,使购电用户的购电费用尽可能低同时售电用户的用电效益尽可能高,最低价格低于p1;[0023]若总售电功率大于总购电功率,虚拟电厂内部分用户产能过剩需要出售过剩电能,部分用户产能不足需要购买电能,且虚拟电厂内总产能过剩,需要向电网售电,虚拟电厂选择最高价格进行内部交易、以p2价格向电网出售电能,最高价格高于p2。
[0024]合约确定阶段根据虚拟电厂内的用户电价以及电能交易量确定交易合约:[0025]步骤(1):交易发起方根据虚拟电厂内部电价以及电能交易量选择交易对象,并通过交易平台向交易对象发出交易邀请;步骤(2):交易接收方接收交易邀请;步骤(3):交易接收方根据交易邀请判断是否进行交易,若进行交易进入步骤(5),若不进行交易,在60分钟内向交易发起方发出拒绝交易的回复或在60分钟外不予回复;步骤(4):在60分钟内向交易发起方发出接收交易回复,并提出交易接收方交易要求;步骤(5):双方签订交易合约,以代码的形式存储到区块链中,在区块链分布式系统中经广播和验证后被记录到区块链的数据区块中。
[0026]交易执行阶段所述交易合约内容智能完成调度任务,用户能量管理系统根据交易合约内容辅助控制用户的用电行为,区块链分布式系统实时监控交易合约的执行状态和执行条件,并通过查询外部数据,确认在达到交易合约的执行条件后,交易合约被触发执行特定的交易或执行特定的动作。
[0027]交易结算阶段在交易完成后,根据交易合约内容以及实际交易状况进行交易结算,并智能完成双方交易资金的转移。[0028]最后应该说明的是,结合上述实施例仅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到,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但这些修改或变更均在申请待批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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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书 附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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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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