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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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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第38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3、建市[2006]248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4、徐建发(2003)25号文《关于切实做好建筑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5、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的通知》(安委办字[2005]48号)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7、其他国家、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目标

1、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是指建设单位委托的尚城工程项目监理范围中对施工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监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

2、监督管理的目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据此,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就是监理人员要注重发现事故的直接隐患

①监理人员要在正常的工作场所和正常的工作内容注重发现事故的直接隐患

a、比较重要的施工现场和吊装作业现场;

b、外脚手架的搭设、粉刷作业现场;

c、模板制作现场、钢筋加工现场;

d、临时用电设施、仓库等;

e、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违反强制性标准施工。

②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处理方法

1)事故隐患治理原则

a、余安全度原则;

b、单项隐患综合治理原则;

c、事故直接隐患与间接隐患并治原则;

d、预防与减灾并重治理原则;

e、重点治理原则;

f、动态治理原则。

2)监理人员对发现事故隐患的处理方法

a、发现一般的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b、安全隐患紧急或情况严重的,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c、如果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停工,监理机构向行政部门报告。

三、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我监理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针对本工程,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 安全监理工作的要点及目标值

1、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生产法明确规定的方针,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平面布置、道路运输,材料堆放,安全设施应满足施工现场的基本要求。

2防火、防爆工作要符合“徐建发(2003)25号”文《关于切实做好建筑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

3、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应认真落实

(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包括:

①脚手架选用及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②高处作业的上下安全通道;

③安全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④施工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搭设要求,稳定性,安装装置等的要求和措施;

⑤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⑥模板支撑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措施;

⑦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

⑧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

⑨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⑩其他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工程。

(2)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内容包括:

①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②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③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

(1)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的主要项目

①安全管理;

②文明施工;

③脚手架;

④模板工程;

⑤“三宝”、“四口”防护;

⑥施工用电;

⑦大型施工机械;

⑧施工机具。

五、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由于建筑施工生产作业的环境是随工序循序渐进,不断变化的,因此危及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是随着作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不是与生产条件并存的。为防止事故发生必须通过持续的手段控制不安全因素,使之消除或不转化为事故。

(一) 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通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机构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保证措施;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视情节轻重,要求整改或责令停止作业,对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通过以上方法及措施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

安全监理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监理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

(二) 安全监理工作审查的要点

1、安全组织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项目现场各责任人及各责任部门有文字说明的职责分工和安全责任;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检查和考核办法;

③总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协议),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④项目主要工种的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⑤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⑥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2)施工组织设计

①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列出施工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②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等安装及拆除,孔洞临边防护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根据需要还应编制季节性安全技术方案;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确定实现的限期和负责人。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①以书面文字材料履行签字手续;

②针对工程作业条件,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具体进行;

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强制性。

(4)安全检查

①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记录签字;

②安全检查前应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化及要求并对照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来的具体要求检查。

(5)安全教育

①新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②安全教育应进行检查,考核结果记录;

③施工管理人员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①特种作业工种包括:架子、起重、司索、信号、指挥、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机械等。

②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培训,经考核合格上岗。

(7安全标志

①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悬挂符合GB2884-1886《安全标志》的安全色标;

②安全色标有专人管理。

2、文明施工

(1)现场围档

①围档应按指挥部要求设置;

②施工单位不得在围档两侧堆放杂物。

(2)施工现场

①施工现场的场地应硬化处理,对搅拌机棚内等易积水的地方应有排水措施;

②施工道路应平整坚实;

③施工场区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④施工现场的管道不能有跑、冒、漏、滴现象;

⑤工地应尽量做到绿化。

(3)材料堆放

①施工现场工具、构件、材料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放置;

②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③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放;

(4)现场宿舍

①宿舍搭建和标准应符合指挥部规定;

②宿舍外周围环境卫生好,不乱泼乱倒;

(5)现场防火

①合理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及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规定;

②施工现场须建立动火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标准

①施工现场的进口处应有整齐明显的“五牌一图”;

②标牌制作,标挂应规范整齐;

(7)生活设施

①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并设专人管理;

食堂卫生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③施工现场应按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淋浴设施;

④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

3、脚手架(本工程按钢管扣件落地式外脚手架和悬挑脚手架相结合)

(1)施工方案

①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

②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

(2)立杆基础

①搭设高度在24m以下时可素土夯实找平,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行于墙面放置;

②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

③立杆离地面20cm处应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①连墙杆的间距一般应按表中规定距离设置;

②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①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

②合理设置剪刀撑可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①脚手板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

②严禁出现探头板;

③脚手架外侧应按规定设置密切安全网;

④遇作业层时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和档脚板。

(6)交底与验收

①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负责人做详细交底并专人指挥;

②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合格后准许使用。

(7)其它要求

①双排脚手架搭设的小横杆,必须在小横杆的两端与里外排大横杆扣牢;

②立杆与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对接方法,剪刀撑接长应采用搭接;

③架体内一般应至少两层封闭;

④钢管材质一般应使用Q235-A级(3号钢)钢材,外径48mm(51mm)、壁厚3.5mm(3.0mm)的焊接钢管;

⑤各类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准攀爬脚手架。

⑥卸料平台必须单独专门设计并绘图,禁止与脚手架连接;

4、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

模板及支撑设计应具有足够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②模板支撑系统的构造措施要符合规范要求;

(2)模板及支撑的安装与拆除

①模板与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复的临时固定措施;

模板支架的拆除应符合设计或《砼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02)所要求的砼强度;

模板及支架的拆除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规范操作,严禁向下乱掷,防止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3)作业环境

①模板上严禁集中堆料,已拆除模板和支架的砼结构,在砼强度符合设计所要求的砼强度等级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

拆除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防止落物伤人;

③模板安装和浇砼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

④模板制作加工场所严禁烟火,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⑤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严禁乱拉乱设,并应设漏电保护装置。

5、“三宝”、“四口”防护

(1)安全帽

每顶安全帽上应有:(名、商标、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号,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

安全帽必须按规定要求带好

(2)安全带

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标准佩带安全带;

安全带应有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

(3)楼梯口的防护

①《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

②防护栏杆、防护栅门应符合规范规定,整齐牢固,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设计,有图纸。

(4)预留洞口防护

①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对孔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cm的,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cm的)都要进行防护;

②防护的具体做法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分别进行设计规定。

(5)通道口防护

①工程地面入口处和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

②防护顶棚材料及防护长度按规定要求而定。

(6)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①《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要按规定搭设应符合规定。

6、施工用电

(1)外电防护

①进入施工现场安装的变压器和架空线必须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①施工现场设计采用TN-C-S系统;

②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工作零线必须通过漏电保护器。

(3)配电箱、开关箱

①施工组织应形成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②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应匹配;

③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

④电箱的制作与安装

a.箱(框)制作木料应采用厚度>1.5mm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采用定型产品时应有产品合格证;

b.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为0.6>1.5m;

c.所有配电箱门应上锁,设专人负责;

(4)现场照明

①照明开关箱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

②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应采用36V安全电压电源;

③碘钨灯用作移动式照明灯具时,应采用36V按1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求,除外壳做保护接零外,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移动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配电线路

①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接头和包扎必须符合规定;

②建筑施工的室内用电,不允许由室外地面电箱用橡皮电缆从地面直接引入各楼层使用。

(6)电器装置

①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器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装置;

一般单台直接起动电动机熔丝可按电动机额定电压电流2倍左右选用。

7、塔式起重机

(1)安装与拆卸

①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拆装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方案须经安装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②塔机的安装与拆卸必须由有相应的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参加作业人员应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设专人指挥;

③塔吊基础须经监理验收;

④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的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验收合格证明和交接记录应报送监理。

(2)进场验收

①塔吊进场前,监理应审查的资料有:

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

•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产品随机出厂的相关技术资料

•租赁设备的租赁合同

(3)投入使用

①使用前检查操作人员的配备情况和操作证;

②检查操作人员安全操作交底记录;

③巡视日常使用是否符合安装操作规程。

8、施工机具

(1)圆盘电锯

①设备进场应检查验收记录,确认合格后准许使用;

圆盘锯的安全装置包括:

•上方有防护罩

•前方有分料器(劈刀)

•后方设置防止木料倒退装置

②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接地),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器(30MA×0.5);③作业人员离机前应拉闸断电。

(2)钢筋机械

①设备进场应经有关部门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并记录

②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装置

③冷拉场区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杆及标志;

④对焊作业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3)电焊机

①设备进场应经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有记录;

②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设漏电保护装置;

③二次侧应安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④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

(4)搅拌机

①搅拌机使用前应空载和满载运行检查验收并有记录;

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装漏电保护器;

③露天使用的搅拌机应有防雨棚;

④各传动部位都应装设防护罩。

 六、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一)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三)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四)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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