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小区_____号楼____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计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出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_______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含公用分摊面积)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的房屋仅作为_______。
三、租赁期限及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_______。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续租,则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
钥匙交割:共_______套把。物业交割:_______。电表:_______。水表:_______卫;厨。煤气(天然气)表:_______。有线:_______,物业: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租承方(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
双方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护照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进行商业经营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及房屋用途
1、甲方将位于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
2、乙方为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承租甲方房屋只做办公之用途,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且不得将该房屋用于从事非法行业及任何违法活动。
第二条 承租期限
1、房屋租赁期限为1年,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2、本合同租期届满时,乙方拟继续租赁本合同的,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一周内给与书面答复。如双方均同意续租的,续租期间房屋租金及有关费用的标准由双方参考当时市场租金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1、租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玖仟元(RMB 9,000)。
2、租金交付:
(1)租金按3月为一期缴付。乙方须在每个交款期前20天交纳下一期租金。乙方第一期的租金应当在签订合同当日交纳给甲方。
(2)在房屋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及其他所有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其他费用如(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卫生费、装修费、燃气费、供暖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电话费、税费、契费等。
(3)租金交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如用其他方式支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租金的,交付现金或支票日为付款日(因乙方原因支票无法兑付的除外);以电汇方式支付租金的,乙方汇款日为付款日。
甲方指定账户为:
帐号:
账户名:
开户行:
第四条 房屋装修
1、在租赁期内,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前,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内外装修,或破坏、改变原有装修部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穿凿、切断、连接房屋的任何管道,不得擅自安装、增装空调机、采暖设备和其他机械或固定设施。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七日内恢复原状。
2、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的,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装修、改建图纸,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若因乙方改建、加固、装修或其它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押金
1、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内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玖仟元(RMB 9,000)。押金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保存,不计利息。甲方应于收到押金之日向乙方出具收据。
2、合同期满,双方办理完交接手续,乙方搬出15天后,如无物业或邻里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各类费用后,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3、出现下列情形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可以即时扣除乙方相应金额的押金,并不影响甲方同时行使任何其他补救权利:
(1)在承租期间,若乙方拖欠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
(2)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违约金的;
(3)乙方未按期缴纳物业、取暖、水、电、气、电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等费用,导致甲方代替乙方缴纳上述费用的;
(4)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进行经营活动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
4、乙方押金被甲方依约扣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押金,如果乙方未按期补足,则按本合同第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押金不足以支付有关的款项及损失,在本合同其它权利不受影响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六条 房屋的移交
1、在签订本合同并乙方支付押金和第一期租金后,甲方向乙方移交房屋。
2、乙方应在移交房屋时对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房屋内的设备、设施及交付状况制作《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甲乙双方应在验收当日就附件一所列内容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此项记录将作为移交证明以及租期届满时乙方复原租赁房屋的标准。
3、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后,其安全保障的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后将不对租赁房屋内任何物品的丢失、受损负责。
第七条 维修、使用及其他约定
1、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房屋的固有属性及适用性使用房屋。未按照房屋的固有属性及适用性使用房屋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该损坏或故障是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由乙方自行维修。
3、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遵守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及其他管理的相关规定。双方约定该房屋所属的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见本合同附件二)作为本租赁合同的附件存在。
5、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及其它财产,不得在公共区域存放物品和设臵标志。乙方应严格做好自身的消防、治安工作,保证租赁房屋的安全,并协助甲方或物业或其他有关部门检查房屋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治安及其他事故及甲方场地附属设施损坏的,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并在通知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乙方应将上述设施修复至初始状态。若乙方未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维修,乙方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乙方应在签署本租赁合同后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备案:
(1)营业执照证、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武器、弹药、硝石、火药、汽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禁品及发出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得在租赁场地内制造或渗漏任何具有强烈异味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气体。
8、乙方须妥善处理租赁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体废弃物,不得将建筑物、公共场地、公众环境造成任何影响。乙方须承担及赔偿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对甲方、任何双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 违约责任
1、在承租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附件及补充协议)规定而对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限期内没有改正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2)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转让他人或以乙方以外的租户名义在租赁房屋办公的。
(3)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设施或用途等,经甲方劝阻无效,或者造成租赁房屋的毁损,经甲方要求拒不修复或者赔偿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的。
3、乙方迟延向甲方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每迟延一日,需向甲方支付该次应缴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十日,视为自动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支付的押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 租赁房屋的退还
1、甲、乙双方未就续租达成协议而合同终止,或本合同因故提前终止时,甲方应根据本条约规定办理有关租赁房屋的退还事宜。 2、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根据《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记录的情况,在合同终止或因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提前终止后3天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合理的损耗除外)。若乙方未能如期完成恢复工作的,甲方有权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所需的费用从乙方缴纳的押金中扣除,且遗留的任何装饰、家具、设备或其它任何财产、物品视为被乙方放弃。任何第三方因该租赁场地遗留物提出主张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前述物品。
3、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继续占用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照双倍当期租金的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通知其他方,无法立即通知的,应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0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有效证明,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2、诉讼期间,除诉讼事项外,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的附件为:
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1、暖气管道
2、热水管道
3、空调
4、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度
5、装修情况:精装
出租方:日照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日照市绿舟南路康年华酒店沿街商铺的房屋,房号1-006-107建筑面积426.76平方米,类型楼房,整体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为12个月,甲方从20xx年6月1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5月30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质保金和交纳期限
1、租金实行预付制。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 元,年房租 元。半年一付,由乙方在签订合同日将半年房租提前预付。下半年房租在20xx年11月30日前交付。
2、质量保证金。甲方租赁房屋时,保证房屋的产权所有,并提供房屋配套设施、设备清单。乙方租期内必须保证使用设备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随意损坏和破坏。租赁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 为质量保证金,租赁期如发生设备损坏,甲方将视情扣除部分质量保证金或责令乙方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为止。期满如无设备家具等损坏情况,甲方在收房时向乙方全额退还质量保证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 甲方保证结清租赁前的房屋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 后发生的物业、水、电费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租赁期满,拟不租赁时,必须结清租赁期间发生的物业、水、电等费用。如未结清,甲方将扣质保金至结清为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租期内必须按约定交付租金,如交租期逾10日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子扣全额质保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租期内不得随意解约,否则需承担2个房租的违约金。如征得甲方同意条件下可解约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保证承租房屋的产权所有,在承租期间如对房屋进行任何处臵、抵押、转让、出售等,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提前解约责任。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将所租房屋介入经济纠纷。
第六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自然灾害、战争、地震、海啸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损毁或造成一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租期未满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双方均不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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