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1、花岗岩类按国家颁布的C204—和GB18601—标准执行;大理石类按C202—和C79—标准执行。
2、货到现场3天内,乙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二、包装要求及运输费用负担
1、如乙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按情况收取相应包装费用。
2、到建筑工地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和交货地点
1、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做为货款定金,甲方按乙方要求的具体时间发货,货到后乙方支付30%的货款,货到第2个月付至75%,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结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____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乙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或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的违约金。
4、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日仍未能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甲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5、乙方未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要求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五、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起诉。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