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幼儿: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幼儿在外出参加专业考试或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幼儿园、家庭对幼儿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高二年级幼儿外出考试的实际,特签订幼儿外出考试、培训安全协议书:
1、考试期间由领队老师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途中和考试过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听从指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运动安全、安全自救、遵纪守法增强防范意识等。
2、幼儿外出期间必须服从领队老师的'安排,同乘车、同住宿、同就餐。擅自行动者,后果自负。
3、外出考试期间幼儿个人与外界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老师只有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的责任。
4、幼儿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与幼儿园无关,幼儿园概不负责。
5、幼儿外出必须征得教师的同意,并三人以上结伴而行,上街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意外事故发生;不从事危险、违法活动;不进营业性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与陌生人交往,主动辨别对方真伪;购物不贪便宜,以防上当受骗。
6、考试或培训学习完毕后,幼儿应该及时返回幼儿园,擅自在外滞留,造成伤害的,责任自负。
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幼儿结束考试、培训回校。
甲方(幼儿园)盖章:______乙方(幼儿监护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