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迅速有序地开展处置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必要的行动,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针对我院实验室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的院领导、院行政办公室分管实验室的岗位人员及实验中心负责人组成。应急办公地点设在学院行政办公室。
2、职责分工
院行政办公室在院领导的指挥领导下负责协调各实验室的应急响应工作,指挥应急响应行动;实验中心负责人负责配合各实验室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应急原则
本预案遵循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的基本原则。
二、事故与应急响应措施
1、安全事故处理
在实验室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中心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得知情况后立即报告院领导和院行政办公室负责人、院领导同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管领导汇报。保卫处收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封锁现场,了解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市有关部门帮助处理。
2、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切断自来水源和电源。一旦发生火灾,先要迅速冷静地切断火源和电源,再尽快采取正确有效的灭火措施。发生火灾时,如果火势较小,应迅速组织扑灭;如果火势较大,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同时向119和学校安全保卫处报告。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安全事故报告电话
市:110
火灾报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电话:120
校保卫处:
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