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容教育是指:根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机关不经法庭调查审判,便可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为期六个月至两年的强制教育、劳动等一系列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由于该制度与我国的立法法、行政强制法、甚至与中关于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保障相违背,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各种争议,因而受到广泛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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