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工业生产厂委托B公司代销服装100件,不含税代销价格为500元/件,成本为200元/件。月末收到B公司转来的代销清单,清单上注明本月已销售服装80件。该厂根据代销清单开具专用。代销手续费为每件50元,5日后该厂收到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的全部款项。该厂都应该做哪些会计处理?
【答】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1)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
2)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只能按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价格销售代销商品。
该厂会计分录为:
(1)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2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6800
同时结转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6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16000
(3)收到代销方开具的手续费时:
借:销售费用40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4000
(4)收到代销商品款时:
借:银行存款428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42800
B公司会计分录为:
(1)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50000
贷:代销商品款50000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46800
贷:应付账款40000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6800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6800
贷:应付账款6800
借:代销商品款4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40000
(3)支付货款并结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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