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村委会的行为是违法的。村委会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把应当分给村民的款项,为村民投保,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他们这么做的原因是因为,保险公司在集体投保有高额的“手续费”给经办人作为回扣。对此问题,可以向当地纪检委、监察局投诉,对其中可能涉嫌经济犯罪问题可以向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一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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