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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险公司以不理赔为由拒绝我的登革热理赔,我该如何证明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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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以不理赔的理由拒绝理赔时,投保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利。证据需要涉及疾病、保险合同、投保人信息等多方面内容。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条:保险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保险合同的索赔提出核定意见。如果保险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核定意见,视为同意赔款。

2.《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不得以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事由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疾病等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以上仅为部分法律依据,投保人在理赔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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