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投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进行核保,如果被保险人隐瞒、谎报或故意误导信息导致保险公司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责任,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是,保险公司应当在拒绝赔付时向被保险人说明拒赔理由,并提供证据。如果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者谎报信息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保险人询问的其他问题。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者谎报重要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不得无故拒绝赔付。”
3.《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人解除合同或者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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