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拒绝理赔登革热疾病,需要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来确定。一般情况下,由于登革热疾病属于传染病范畴,保险公司可能会在条款中规定相应的免责条款,对于因此疾病引起的损失或者医疗费用进行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实施欺诈行为或者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不履行保险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合同约定免除保险人责任的,应当以明确的书面方式进行。
3.《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解释权归属于保险人,但是对于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应当依据最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方式解释。
4.《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各级应当采取行动,减少传染病的发生、传播和流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关于公布登革热处置方案的通知》:登革热是一种急性、发热、传染病,由登革热病毒所引起。登革热是中国法定传染病之一,即使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也可能依照法律规定,对此类疾病进行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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