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现就本省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如下:
(1)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没有最高限额规定的,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含1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5000元(含5000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3000元(含3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1万元(含1万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罚款”。
(2)法律、法规、规章对某类违法行为罚款有最高限额规定(含具体罚款金额和违法所得百分比、倍数规定)的,罚款数额超过最高限额百分之五十(含百分之五十)的为“较大数额罚款”。但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1000元(不含1000元)、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不足3000元(不含3000元)的,不视为“较大数额罚款”。
(3)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行政机关确需拟定高于或者低于上述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应报经省批准并向社会公布30日后方可实施。我国对于行政处罚的执行比较完善,重大行政处罚主要包括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扣留。违法必究是我国依法治国国策的基本原则,即犯法必定处罚,在我国法律规定的处罚方式中行政处罚是比较常见的处罚方式,行政处罚对不同的案件处罚方式也是不同的。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