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积极安乐死的实施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安乐死,通常是指为了避免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病人的痛苦,受病人的委托,使其无痛死亡。
安乐死分为不作为安乐死和作为安乐死。不作为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不采取治疗措施取治疗措施,包括拆除人工生命维持装置使其死亡的安乐死。故意杀人罪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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