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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一定要签书面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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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可以不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是超过六个月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应当视为是双方签订了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一、租赁期内租约自动续约么

租赁期满租约不自动续约。房屋租赁期满双方均同意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的应当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

二、租赁合同到期以后是否可以续签

现阶段,我国没有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签的法律规定。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时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判断。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也就是说,租赁双方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都可以随时不租了。而续签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就是固定的,双方不可以擅自违约,否则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三、能因拆迁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吗

可以因拆迁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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