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夫妻离婚后,如果房屋继续共有,则双方都应当分摊房屋贷款。如果一方已经按比例归还了贷款,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房屋已经划分为一方所有,那么该方应当负责偿还相应的贷款。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离婚后所生效的法律文书,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以及夫妻协议的约定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共有的物业,各共有人对其他共有人享有平等的共有权利和各自取得部分财产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夫妻双方的协议处理。
因此,在双方仍然共有房屋的情况下,应当由双方共同分摊房屋贷款,如果有一方已经按比例偿还,则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房屋已经划分为一方所有,则该方应当负责偿还相应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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