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刚刚立案,还没有超出举证期限。举证期限通常为: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按照协商进行院指定的,自当事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开始计算,不少于30日。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有困难的,应当申请延长,如还有困难,可以再申请延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监察机关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经调查认定不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的,或者不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应当予以撤销,并告知被调查单位及其上级部门或者被调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重要、复杂案件的撤销,应当报本级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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