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产权证办理慢,因为与商品房不同,拆迁补偿房属保障性住房,土地性质、流程不同。拆迁协议上被拆迁人只有期待权,不是真正的物权。因此,大多数公证处不予办理买卖公证。但合同有效,有条件办理公证的应尽量办理,实际占有房屋可降低风险。
法律分析
实践中,回迁房下发产权证是比较慢的,这是因为拆迁补偿安置房,是保障性住房,与开发商的商品房相比,在土地性质,流程方面有所不同。房屋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的被拆迁人一般是将来的房屋所有权人,从法律上说,被拆迁人享有的还仅仅是物权的期待权,还不是真正的物权。因此,这类房屋,大多数公证处是不能给予买卖公证的。因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公证处不予公证也是往往基于此原因。在这里我提示大家,这类合同是有效的,有条件办理买卖合同公证的,应该尽量办理,并实际占有房屋,这样可以大大降低风险。
拓展延伸
回迁房的产权归属及相关法律规定
回迁房的产权归属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一个涉及产权保护和法律规范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回迁房的产权归属应当依法确认,通常由或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和颁发产权证书。然而,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否能进行公证买卖存在一定的法律争议。一方面,公证买卖可以提供交易的合法性和权益保护,但另一方面,缺乏房产证可能会影响买卖双方的权益。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能进行公证买卖。建议有相关需求的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回迁房的产权归属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回迁房产权应依法确认,并由或相关部门颁发产权证书。然而,对于无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否能进行公证买卖存在争议。建议当事人咨询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意见和指导,确保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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