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证法规定,购房者无房产证时无法进行房产公证,因公证需齐备材料,房产证在其中起关键作用。若当事人证明材料不充分或拒补充,公证机构将不予办理。
法律分析
我国的公证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该回迁房是没有房产证的,那么该购房者就不可以进行房产公证。因为要想进行房地产公证,必须要有齐备的公证材料。房产证在房产公证时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那么公证机构不会为其办理公证。
拓展延伸
回迁房产权纠纷如何解决?
回迁房产权纠纷的解决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协商等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相关部门或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将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此外,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总之,回迁房产权纠纷的解决需要依法进行,当事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采取适当的解决方式。
结语
回迁房产权纠纷的解决需依据法律法规处理。可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主张,并依法接受裁决。如不满意,可上诉或选择仲裁解决。当事人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选择适当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不与公正;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不与公正;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不与公正;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不与公正;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明材料的不与公正;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不与公正;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不与公正;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不与公正;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不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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