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的安排部署,由县委、县督查室牵头,从县办、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于20xx年3月13日至19日对全县30个乡(镇)及相关县直机关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入春以来,由于气候回升,天气干燥,全县发生多起山林火灾,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为此,县委,县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全县各乡镇及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督查发现,通过火灾警示及强化工作措施,当前各乡镇、办事处及森林防火成员单位森林防火积极行动,在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落实措施和经费保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全县频发的山林火灾,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严重影响了我县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当前严峻的形势下,各级各部门森林防火意识明显增强、认识明显提高。各乡镇把森林防火工作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抓会议精神贯彻的贯彻落实。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后,各乡镇相继召开了乡镇领导、干部和村组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单位森林防火工作。锦滨乡行动迅速,春节后的第一天(正月初九)就召开了有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参加的80多人的全乡林业工作会议。县教育局把森林防火会议精神贯彻到了各中小学,并下文督促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县林业局印发了3000多份森林防火公告,发放到全县农户,并将公告在县电视台连续滚动播放。全县所有乡镇都张贴了森林防火通告,每个村都书写了固定性标语,并张贴10副以上宣传标语。三是抓警世教育。以发生的山林火灾事例进行警世教育,提高广大村民的防火意识。上蒲溪乡规定失火者除经济处罚外,必须把失火面积全部植树,并且在各个村里张贴检讨。伍家湾乡规定,失火者要每天早晚在本村鸣锣两次,义务宣传防火一个月。
(二)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县的部署,各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加大了监管力度。一是调整充实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林业站、安监站等相关部门和村组干部参与的防火领导,加强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组建了森林防火扑火队伍。从县到村,全县组建了四个层次的扑火队伍:县防火指挥部从防火成员单位抽调50名机关干部组建县森林防火扑火大队;各办事处从所辖乡镇抽调50人组建扑火中队;各乡镇抽调20人组建扑火分队;各村也相应成立了50人左右的义务扑火小分队。专业扑火队伍的组建,解决了山林火灾发生后无人扑火或扑火能力差的状况,大大提高了森林火灾发生后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健全了管理网络。各乡镇实行乡镇干部包村、村管组、组管户、户管山的管理网络,把每一块林地的防范责任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头,做到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四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各乡镇在森林火险预警期间,根据自己的实际,对重点林区、重要设施、重点文物、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地段列为特别保护部位,竖立防火警示牌,并采取专人监控火源,重点山头由专门的护林员进行巡查,严防火灾发生。罗子山乡在罗峰设立了瞭望台,护林员吃住在瞭望台,实行24小时监控。
(三)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各单位都制定了各项森林防火制度措施。一是制定以防为主的森林防火预案。做到防患未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县、乡、村、组层层签定防火责任状,教育部门还与学校,班级签定了防火责任状。三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防火期内,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防火工作的领导要24小时保证信息畅通;四是严格火警报告制度,出现火警,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火情信息。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造成森林火灾的失火者,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严厉打击故意纵火犯罪者。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健全,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火灾防得住、扑得灭,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发现,虽然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存在监管缺位现象。督查发现,绝大多数单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但也有一些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工作布置在会议中,制度落实在文件里,措施执行在口头上,没有真正的抓落实,工作不积极主动,而是被动应付,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是部分群众的火险意识不强。近来我县多次发生的山林火灾,都是村民或小孩野外擅自用火造成的。一些村民只顾自己劳作方便,随意野外点火烧山,毫无火险意识。有些家长不注意对小孩的火险意识教育,小孩在野外玩火好玩,酿成森林火灾。这些人虽然是少数,但是危害很大。
三是缺乏扑火劳力。目前,农村大部分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农村扑火劳力缺乏,一旦发生火灾,留守在家的妇女儿童无法应对。有些村民更是认为扑救山火是乡镇干部的义务,与自己无关,缺乏义务扑救山火的主动性和奉献牺牲精神。
四是缺乏科学扑火知识和必要的工具。当前,发生山林火灾,大多是乡镇干部和村民参与扑救,他们都是没有经过较为专业的扑救知识培训,缺乏基本的山林火灾扑救知识,扑救山火凭的是经验和勇气。同时,参与扑救人员缺少必要的扑火工具,平常使用的是锄头、柴刀等一些简单的工具,不能保障扑火的效率,有时候会因为盲目蛮干而造成扑救人员不必要的伤亡。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森林防火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我县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当前临近清明,正是火险多发时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要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格监管,盯死看牢,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下一阶段,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个乡镇要采取电视、标语、横幅、会议、印发资料、培训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各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并通过学生教育家长,家长教育学生,进一步增强广大村民的火险意识,使森林防火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营造一个护林防火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高度重视村规民约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各乡镇对于那些没有制定村规民约的村要督促尽快制定,充分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明前后,历来是我县森林火灾高发期。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早布置、早安排,并督促落实。各乡镇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对高火险区、林区村庄、入山人员和中小学生的重点宣传,严控野外坟山用火,对重点山头地段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提倡文明祭祖,遏制清明期间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
三要切实抓好科学扑救知识培训。对于县、乡、村各级防火扑火组织,要分期分批进行科学防火扑救知识的培训,加强扑火技能和安全扑救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森林火灾应急扑救能力,同时,要加大财力投入,添置必备的扑火设备和车辆,建立出一只作风顽强、训练有素、装备先进、行动迅速、反应敏捷的专业扑救队伍,做到科学、及时、有效的扑救森林火灾,避免扑救人员伤亡。
四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防火期内,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或酿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坚决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森林特护期间,负责防火工作的领导要24小时开机;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切实遵守灾情信息报送纪律和“归口报告”制度,确保上下信息畅通,绝不允许脱岗、离岗、迟报等现象的发生。对因信息不畅、工作不落实贻误最佳扑救时机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那些故意燃放山火,或因用火管理不善而引发火灾的人员,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xx县委、县督查室
年3月20日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