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大学没有影响。早在十三届全国二次会议记者会上,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记者会上已澄清,“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只是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不能把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等正常的上学都列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