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可举报雇佣童工。用人单位需核实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被罚。学校强制学生实习违法,学生可向教育局和劳动局反映情况。学生有权选择实习单位并提交实习协议给学校。
法律分析
可以向劳动局举报。
任何行业不得雇佣童工。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
另外学校强制就说明学校事先没有去调查清楚工厂和学生的具体情况,一意孤行,严重损坏学生的切身利益,是一种违法行为,学生采取抵制和向上级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是合理合法的行为,有关部门也应该在了解有关事实后采取有关措施切实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应该是当地教育局,又涉及工厂用工,因此,你们还可以去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具体咨询与反映。
另外学校强制学生去学校安排的企业实习,不实习不给发毕业证也是不合法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视了学生的权利,且违背了实习的初衷。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
拓展延伸
学校要求学生参观工厂,如何保障学生权益?
当学校要求学生参观工厂时,保障学生权益至关重要。首先,学校应确保参观活动的安全性,包括检查工厂的安全设施和规章制度,并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其次,学校应明确参观的目的和内容,确保与学生的学习目标相符合。同时,学校应与工厂协商并制定参观计划,合理安排行程和时间。此外,学校还应提供相关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告知学生参观活动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给予学生选择是否参加的权利。最重要的是,学校应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在参观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举报,确保学生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通过以上措施,学校能够全面保障学生参观工厂时的权益和安全。
结语
学校参观工厂时,保障学生权益至关重要。学校应确保参观活动的安全性,制定合理计划并提供必要保护措施。同时,学校应明确目的和内容,与工厂协商并安排行程。学生应获得知情权和选择权,了解风险并选择是否参加。学校还应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及时举报问题,确保权益得到保护。通过以上措施,学校能全面保障学生权益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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