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联系办理银行贷款的个贷中心,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还要联系公积金中心,核实抵押等手续是否办好即可。
迟迟不给放款,投诉,拨打银行投诉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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