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侵权是能要求精神损失费。但必须为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的,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如果是侵犯了专利权人的财产权利的,一般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三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支持。第四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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