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可以对股东进行起诉。公司作为的法人主体,当然享有诉讼权,公司本质上是股东的公司,股东的意志其实是公司的意志,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决议最终反映在公司的意志上,内部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公司和股东都有约束力,外部公司机关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或董事会的决议表示公司的意思,股东之间达成的协议所涉及的部分无异于股东大会的决议,反映了公司的意思,对公司和股东都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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