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实施监管的部门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银保监对保险公司的要求如下:
1、偿二代监管体系。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每季度评估一次偿付能力,最低偿付能力要在100%以上;
2、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接受监管,每年都要预留一笔钱用于赔付,以备不时之需。那么要预留多少钱呢?这个要评估保险公司具体经营情况,进行精算得出;
3、保险保障基金。每一家保险公司,都需要交钱给银,统筹到保险保障基金用于应急,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之间的互助基金;
4、再保险制度。保险公司卖出保单,通过“再保险”,可以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转移到其他保险公司身上。再保险的作用,就是分散风险。比如2015年的天津塘沽特大爆炸事故,保险业损失超百亿,好在它们都有再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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