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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质权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来源:华佗养生网


法律分析:

质权人有保管质物的义务,不得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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