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十条 报废汽车拥有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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