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违建由城市建设局或者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局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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