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人:陈某,男,汉族,1980年12月7日生,住址: 石家庄安区XX街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理由:······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证据:······ 三、上诉人称一审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证据:······综上所述。原审人民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合理。请求二审人民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