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与对方宣示的品质相差甚远,可以以标的物不符合要求为由,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如果仅是轻微瑕疵,可以协商要求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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