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包括:1. 匕首(刀柄、刀格、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双/多刃尖刀);2. 三棱刮刀(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3. 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刀身展开后可被弹簧/卡锁固定的折叠刀);4. 其他类似的小于60度刀尖角度、超过150毫米长度的单/双/三棱尖刀;5. 刀尖角度大于60度、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刀具。
法律分析
持有下列刀具将被认定为非法持有管制刀具:
1、匕首:
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
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
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且刀尖角度大于60度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