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的内容错了怎么办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五十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査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审査处理。”如果在执行本院的调解书过程中,发现调解书确有错误的,执行人员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本院院长审査处理。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