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调解错误怎么办
仲裁裁决有错误的,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二、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仲裁调解错误之后,如果当事人已经同意了调解的结果,可以主张调解结果无效,仲裁方可以接着去做规范的调解。面对仲裁调解错误如果你不知道如何继续维权或是之后调解该怎么做的时候,建议您及时寻求律聊网律师的的帮助。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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