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书面回复。
法律依据: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对反映一般性问题的举报,应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主要领导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一般情况下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同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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