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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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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法规的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未按规定印刷、购买、发行、取得、保管,未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可处罚款;携带、邮寄、运输或保管空白,可处罚款;擅自印刷、伪造、买卖、制作监督印鉴、防伪专用品,可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其他公司或个人未缴纳、少缴纳或骗取税金,可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收据,可处有期徒刑、拘留、罚款。

法律分析

(一)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如下:

1、未按规定印刷或生产防伪专用品;

2、未按规定购买;

3、未按规定发行;

4、未按规定取得;

5、未按规定保管;

6、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二)对于有前款行为的公司和个人,税务机关命令期限修正,没收违法收入,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有前款列出的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可以分别处罚。

(三)对违法携带、邮寄、运输或保管空白的,税务机关收到,没收违法收入,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印刷、伪造、买卖、擅自制作监督印鉴、防伪专用品的,税务机关依法检查,扣押或销毁,没收违法收入和犯罪工具,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反管理法规,其他公司或个人未缴纳,少缴纳或骗取税金的,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未缴纳,少缴纳或骗取税金可处两倍以下罚款。

(6)最高人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5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出口退税、扣除税金功能的普通收据50份以上的,应予以追诉。第60条规定:非法销售普通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

(7)刑法第209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出口退税、扣除税金的其他收据,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的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的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处5万元以上罚款或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收据,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况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非法销售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扣除税款的其他,按第一项规定处罚。非法出售第三项规定以外的,按第二项规定处罚。

结语

根据以上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惩罚。对于违规行为的公司和个人,税务机关可命令其修正,并没收违法收入,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携带、邮寄、运输或保管空白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没收违法收入,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擅自印刷、伪造、买卖等严重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检查并扣押或销毁相关物品,没收违法收入和犯罪工具,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缴纳、少缴纳或骗取税金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两倍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数量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有期徒刑和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五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所称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和本条例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前款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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