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2120元。按照国家要求,经、市批准,北京市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由每月元,调整为每月2120元,增加120元。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2元,调整为每小时24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52.6元,调整为每小时56元。本次调整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