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商家存在卖假货的行为,消费者可直接拔打工商部门的12315电话或直接到工商所和工商局申诉、举报;或者也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还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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