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转上士官后一级三年两次假,每次假期除路途二十天二级士官每年一次假,假期除路途三十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 军人享有年休假、探亲假等休息休假的权利。对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或者未休满假的,给予经济补偿。
军人配偶、子女与军人两地分居的,可以前往军人所在探亲。军人配偶前往探亲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排假期并保障相应的薪酬待遇,不得因其享受探亲假期而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探亲路费,由军人所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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