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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假释怎么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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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机关进行监督执行。

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将原来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对新罪所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重新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如果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法规和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但还没有构成新的犯罪的;

机关可以向原判人民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裁定撤销假释的,由机关将犯罪分子送到原来执行的监狱收监。

如果没有发生上述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由机关向犯罪分子和当地群众、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公开宣告假释期满。

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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