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楼顶维修属于大修工程,至少属于中修,可以统一申请公共维修资金。如果单独一栋楼或者一个单元,原则上是每个楼层分摊的,一般各业主建筑面积与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但是除顶层外的住户很难同意,这个只能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事处、乡镇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