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要求退卡。按照《消费者权益保》和《合同法》,健身服务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类型,消费者在健身会所健身具有一定人身性质,会所不可强制消费者履行该合同,在消费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合同已不具备强制继续履行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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