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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村集体提留吗?

来源:华佗养生网


农村征地补偿村集体可以提留。征地补偿款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可获得土地补偿费。农民因征地失去耕地可获得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损失也可获得相应补偿。具体补偿金额根据地区经济水平决定,由征地方支付。

法律分析

一、农村征地补偿村集体提留吗?

是可以的,征地补偿款是可以提留的,村集体提留征地补偿款的,应该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通过的就可以提留。

村集体提留土地征收补偿是属于合法的,但前提也是必须要取得村上所有委员的同意才可以实施,而且对于这笔款项是不能随便进行动用的,如果要使用都必须要通过所有人来进行协商才可以办理。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但被征收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由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与被征地农民协商确定。

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依照法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

(二)安置补助费: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

(三)青苗补助费:征收耕地上有未收获作物,因急于用地须毁青苗的。属短期农作物的,按一季产值补偿,属多年生农作物的;根据其种植期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补偿。水产养殖的青苗补偿根据不同的养殖品种、养殖方式、养殖设施等情况给予补偿。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拆除、搬迁、恢复、移载、砍伐等的国家补偿。

农村的征地补偿村集体是可以提留的,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很多,既包括土地补偿费用,也包括安置补助费用,还包括地上附着物的补助费用,青苗的补助费用,这些费用并没有统一的要求,是根据本地的经济水平来决定的,需要由征地的一方支付。

结语

农村征地补偿村集体提留是可以实施的,但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获得所有委员的同意。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助费。这些费用的具体分配比例应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协商确定。征地补偿款的使用需要经过所有人的协商才能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 第十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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